2008年11月2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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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法建造祠堂 责令退还土地
本报记者 高琳晗  

  本报讯 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近日对顺溪镇黄家祠堂非法占用土地一案(详见本报10月9日第2版)下达处罚决定书,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。
 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认为:黄氏村民未经批准,擅自在平阳县顺溪镇鹿岩村土地上建造黄氏宗祠(非法占用土地面积为183.26平方米),其行为已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,决定作出如下处罚: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;没收在其非法占用的183.26平方米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;罚款3665.2元人民币。